南海网11月21日消息(记者 王燕珍)车让人,人守法,这是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,然而总有人与车视交通法规于无物,视生命安全如儿戏,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。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11月21日,海南交警公布近期4起涉及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,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。
2024年10月10日20时11分许,海南省白沙高地村委会路口路段,小型客车、行人相碰撞。
经初步调查:行人存在横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;小型客车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(超速行驶)的交通违法行为。
2024年11月3日18时43分许,海南省临高县二环路与富强路交叉十字路口路段,小型客车、行人相碰撞。
经初步调查:机动车驾驶人存在驾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,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。
2024年10月29日16时10分许, 海南省临高县二号桥桥头路口路段,正三轮电动车、行人相碰撞。
经初步调查:正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存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礼让行人、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,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。
2024年10月22日21时50分许, 海南省澄迈县辖区福桥线某路段,小型客车、行人相碰撞。
经初步调查:行人存在未确保安全横过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;小型客车驾驶人存在夜间行驶时未确保行车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。
海南交警表示,横穿道路危害大,莫拿生命当儿戏,万不可为了一时的方便,而给自己带来难以挽回的伤害。
行人横过道路时,应走斑马线、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通行。遇有机动车停车礼让时,行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快速通过。
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,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人行横道的路口,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,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。
行人在横过道路时不要闯红灯,钻越或翻越绿化带、隔离护栏;不要做低头族、戴耳机听音乐;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、坐卧、打闹;不要与机动车抢行;夜间出行要记得穿亮色系的衣物。